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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2018年度居民医疗保险、养老保险集中缴费工作的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李振峰
    2017-11-26 10:06:55   转载

    微信图片_20171126093355.jpg

    关于2018年度居民医疗保险、养老保险集中缴费工作的通知

   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

    您们好,2018年度居民医疗保险、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开始了,现

    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
    一、居民医疗保险

    (一)缴费标准  按照滨州市人社局、财政局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居

    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(滨人社发【2017】 34号)通知要求,居民医

    疗保险2018年缴费标准为190元;五保户、低保户、优抚对象、重度残

    疾人、80岁以上老年人(需向单位或村委会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)由

    县政府按照规定予以资助,个人不再缴费;由于正在开展扶贫对象动态

    调整工作,建档立片贫困户采取先个人缴纳,待扶贫对象名单确定后再

    予以返还的办法。

    (二)缴费时间2017年11月25日开始到2017年12月25日结束


    (三)缴费流程

    1.2017年已参保的居民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直接

    到村委会(或单位)缴纳参保资金;中、小学在校学生,托幼机构儿童及未上学幼儿有父母所在村委会(或单位)负责代收代缴。

    2.2017年未参保农村居民(包括新生儿)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先到所在乡镇卫生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参保登记;未参保的城镇居民(包括新生儿)到信城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医保办公室办理参保登记。办理登记后再到农业银行,农商银行,邮政储蓄银行的医保窗口办理缴费手续。

    3.2018年度出生的新生儿,在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,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,超过6个月参保的,缴费满3个月才能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。

    二.居民养老保险

    年满16周岁,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,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;缴费标准为每年300元-5000元等11个标准,参保居民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直接到村委会缴纳参保金,征缴时间自2017年11月25日开始到2018年1月15日结束,

    (请张贴)


   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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